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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的挑战与风向标:美国司法部再次更新《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有效性评价指南》
发布日期: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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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1日,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发布了新版《企业合规体系建设有效性评价指南》(以下简称为“《指南》”,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美国司法部表示,修订后的《指南》“反映了基于我们自身经验和来自企业和合规界的重要反馈而进行的补充”。

 

2017年5月20日,美国司法部刑事局首次发布关于如何评估企业合规体系的指导意见,从体系设计、风险评估、奖惩措施、合规培训、政策程序、第三方管理等方面提出了11个通用问题,为检察官评估企业合规体系提供考察基础和评估标准;2019年4月30日,美国司法部刑事局对该意见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形成了2019版本的《指南》。

 

《指南》虽不是正式的法律法规,但为美国检方提供了对存在不当行为公司进行量刑和减轻处罚的参考依据,是美国司法部评估企业合规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同时,该文件也可作为公司设计合规体系时的参考标准。

 

笔者将2019版本与2020年版本的《指南》文件进行了对比,将重要修改部分逐一摘出,以反映美国司法部门对合规体系有效性评估的一些变化:

(标注红框部分为2020修订部分)

 

由上述修改,我们可以看出本次更新的《指南》主要有以下六方面的变化:

 

一、评估标准细化:

2020版本《指南》沿袭了2019版本《指南》的主要框架,即从三个主要方面:1.企业是否妥善制定其合规体系?2.企业是否真诚善意地贯彻落实其合规体系?即,该计划的实施是否投入足够的资源和授权来有效运作?3.在实践中,企业的合规体系是否发生作用?

 

此次修订最重要的变化是将企业合规体系的“有效运作”的表述更改为公司“是否投入足够的资源和授权来有效运作”,这也是该《指南》三个基础问题中唯一的表述变化,该变化反映了美国司法部对合规体系有效性要求的进一步细化。

 

二、更加关注行业视角:

2020版《指南》新增了企业是否从以往问题或其他公司中吸收和借鉴合规体系的经验,设计合规体系的要求,对企业合规体系建设及更新细节的考察更为细致。这也要求企业在实践操作中除了关注自身合规发展,同时亦需对行业整体变化有所关注。

 

三、更加关注企业合规政策或合规体系的更新及实际可操作性:

根据2020版《指南》规定,企业是否完成政策的定期更新,体系设计是否实际可行,将会成为评估要求的重点之一。该部分更新较多,新增的内容对企业合规体系的实用性提出了要求,即企业的合规体系需实际可行且便于操作。

 

四、合规培训的内容和形式考察更侧重于员工的感受:

2020版《指南》对于合规培训极为关注。培训的形式设计是否考虑了员工的接受程度,是否调查过员工的参与与反馈体验感,将成为对合规培训评估的新标准。这一变化凸显了美国司法部门对于合规培训的新要求,同时也将员工这一群体作为合规培训的重点关注对象,更关注被培训对象的参与感和体验感,企业在建设合规体系时,也应关注这一变化。

 

五、对第三方管理内容的更新:

2020版《指南》要求:企业事前是否已考虑与第三方合作的风险,整个生命周期内或相关时期内是否全程引入了第三方管理,也是影响合规体系设计的因素之一,对第三方合作伙伴的要求更为细致。

 

六、以全局化视角考虑企业并购:

2020版《指南》提出,事前是否已完成尽职调查、事中是否将被收购实体及时有序地整合到现有合规计划结构和内部控制中,事后如何审核新并购的实体,都应成为企业合规并购应当考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