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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反贿赂法律法规简介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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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要求,是现代企业合规经营,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也是企业参与全球化竞争的重要软实力。结合公司务实实践,中兴通讯反商业贿赂合规部将推出海外国家反腐败、反贿赂法律法规的系列研究,以飨读者。

敬请关注。

 

反贿赂基本概述

 

1、主要法律

 

阿根廷遵循大陆法系(a Civil Law system),与反腐败反贿赂相关的主要立法有《阿根廷刑法》、《企业刑事责任法》(第27401号法)、《 Repentance  law》(第27304号法)、《公共道德法》(Ethics in Public Office)(第25188号法令)、《公职人员道德守则》(Code of Ethics for Public Officials)(第41/1999号法令)、《向公职人员提供礼物法》(Gifts to Public Officials)(第1179/2016号法令)。其中,《阿根廷刑法》是主要的对贿赂和腐败进行规制的法律。《阿根廷刑法》中对国内贿赂罪、跨国贿赂、利用影响力交易、公职人员在犯罪行为中非法致富罪、及伪造账簿和记录以掩盖贿赂和影响力交易等罪行作了相关的规定。

 

根据OECD的建议,2017年12月1日,阿根廷颁布新的《企业刑事责任法》(第27401号法),[1]建立了企业因国内或跨国贿赂、以权谋私等以及伪造账簿和记录以掩盖这些罪行的刑事和行政责任法律框架。该法于2018年4月生效,它将反贿赂刑事制裁范围从个人扩大到企业层面;允许阿根廷对外国贿赂案件进行追究。制裁包括罚款和公共合同的禁入等。根据该法,无论是否正式授权,企业通过明示或默示的形式批准了其员工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干预或以其名义、利益实施贿赂行为的,企业都要承担责任。[2]

 

此外,《公共道德法》(第25188号法令)规定了禁止公职人员“因履行公职工作”而接受礼物、捐赠、利益或酬金、服务或商品;但是,该禁令不适用于“礼节性礼物”和“作为外交惯例提供的礼物”。《公职人员道德守则》(Code of Ethics for Public Officials)(第41/1999号法令)规定了国家行政部门公职人员的道德守则。《向公职人员提供礼物》(Gifts to Public Officials)(第1179/2016号法令)规定了公职人员接受礼物等的登记机制及适用程序。根据该法,所有被允许接受的礼品和差旅都必须进行登记。该法规定,公职人员收到超过一定价值——目前设定为6400阿根廷比索(2021年1月28日汇率约合73.47美金)的礼品必须登记上缴国家,除非可食用。针对差旅,公职人员只能在参加会议、课程或学术活动活动中且与他们的公共职能不冲突的前提下,接受第三方支付的差旅,且这些差旅费的资金须来自政府、实体及非受禁来源的自然人或法人。[3]此外,阿根廷还有关于礼品以及与省和地方公职人员开展业务往来的其它省级规定。

 

除上述法律规定外,阿根廷还制定了《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法》《公共工程法》和《财政管理和联邦公共监督体系法》等,以建立政府采购制度,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腐败行为;通过《政党筹资法》,对捐赠者、捐赠数额和竞选开支进行规范,预防竞选中的腐败行为。[4]

 

阿根廷于1996年签署并于1997 年批准了《美洲国家反腐公约》,并陆续签署《OECD反贿赂公约》(2001年批准)、《联合国跨国犯罪公约》(2002年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年签署)。2006年,阿根廷和巴西、智利等九个非成员国和当时OECD的30个成员国共同签署了《OECD跨国企业准则》。2012年11月阿根廷宣布加入“开放政府伙伴(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联盟”,按照规定,阿根廷政府将和公民社会一道,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增加反腐措施透明度。2016年初,阿根廷政府重申了对开放政府伙伴关系的承诺,成为全球反腐败联盟(Global Anti-Corruption Coalition,GACC)的创始成员,并重新加入了经合组织反贿赂工作组。[5]上述国际条约的签署加强了阿根廷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在预防、调查和审判腐败犯罪、包括资产追回协定等方面的合作。此外,阿根廷的地方检察官有权就具体的案件与外国公共部门签署合作协议。

 

尽管阿根廷法律体系较为完善,但依然存在政策可预见性较低、阿根廷比索贬值风险高、工会势力强大、关税及清关费用高、办事效率有待提高等问题。[6]比如,2013年4月,阿根廷就爆发了一场较大规模的游行示威,约300万名抗议者走上首都及其他一些城市街头,要求打击高层官员腐败行为。同年,美洲国家组织也发布了一份报告,批评阿根廷政府反腐败不力。该报告显示,2010年以来,阿根廷立案的63项腐败案中,只有1件有了最终判决,其余绝大多数都是长期悬而不决,或者不了了之。而近年来,媒体也经常曝出有关阿根廷高层官员甚至总统因涉嫌腐败问题而被调查的新闻。[7]如,2018年8月,阿根廷前总统克里斯蒂娜因8个行贿笔记本遭起诉[8],笔记本里面记录了她和她的丈夫、阿根廷前任总统基什内尔在2005年至2015年期间的贿赂、回扣和洗钱情况。[9]2020年9月,阿根廷全国多地再爆发示威游行,要求惩治腐败反对司法改革。抗议者的主要诉求包括惩治腐败、反对有罪不罚、改善社会治安、反对刑事司法改革及因疫情隔离造成的严峻经济形势等。[10]

 

2、执法机构

 

阿根廷是代议制联邦共和国,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11]阿根廷反腐败机构设置也体现出分立和相互监督的特点。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都分别设立相关机构,对各自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其中一些机构还对本部门外的其他部门进行外部监管。阿根廷反腐相关的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由行政、司法和立法三个政权机关管辖的机构,如隶属于政府的“反腐败办公室”和“国家稽查总署”;隶属于最高法院的法官委员会、法官审理委员会和国家选举法庭;隶属于议会的“国家审计总署”等。另一类是独立和自主性机构,如“公共部”,该部由“检察院”和“护民署”组成。在上述机构中,直接承担反腐职责的有反腐败办公室、行政调查检察院等。[12]

 

反腐败办公室

 

1999年,阿根廷司法部下属的反腐败办公室(Oficina Anticorrupcion,OA)成立。是政府部门的反腐机构,其职责是“提出和协调反腐计划”,与行政调查检察院(Administrative Investigation Prosecution Office)协作。权限范围为“全国公共管理部门内的联邦机构和下放了权力的机构,以及有国家参与的公司、团体和所有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立法和司法机构、地方政府不在该机构监察范围之内。[13]该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梳理体制和监管漏洞,对权力腐败犯罪、特别是“具有重大影响的腐败犯罪”以10种类型和13种行为加以明确。十多年来,反腐败办公室主要负责对政府以及政府相关机构、组织、公司团体等进行反腐监察,受理非法致富、欺诈、贿赂、侵吞公共财产等腐败投诉,并通过由专家组成的“透明政策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以及管理公务员财产披露系统。[14]反腐败办公室其所依据的法律是第25233、24946、24759、25188号法以及102/99等相关法令。[15]2006年最高法院承认反腐败公室具有司法资格,可以起诉腐败案件。[16]反腐败办公室被设想为一个职能更广的机构,拥有更大的执行权力。然而,反腐败办公室仅作为行政部门的一部分,缺乏自主权和财政自由。因此,机构政策基本上是由新政府制定,主要针对过去行政犯罪的调查。[17]

 

行政调查检察院

 

该院是在阿根廷检察院中设立的专门负责反腐工作的机构,是检察院的组成部分,负责调查全国政府和公共部门发生的腐败行为,以及违反行政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参与有关司法诉讼。调查权限限制在联邦政府机构、下放了权力的管理机构和有国家参与的公司、团体和所有其他公共和私营机构的工作人员。[18]

 

 企业可以向反腐败办公室,也可以向刑事司法系统举报贿赂违法行为。向反腐败办公室举报的,可以通过其网站、电子邮件、电话或上门等方式进行匿名或实名举报。反腐败办公室仅负责接受在有争议的政府合同中投标人、竞争者或其他利益相关方及合同中涉及的公职人员关于行政线公职人员的举报。[19]

 

根据《阿根廷宪法》(Argentine constitution),司法机构是一个独立和平等的政府部门。实际上,在司法程序中存在政治干预的实例。公司抱怨法院缺乏透明度和可靠性,且阿根廷政府会利用司法系统对私营部门施加压力。媒体对司法不当行为和腐败的揭露也影响到了公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20]有调查显示,阿根廷在反腐败方面最大的制约来自于其存在缺陷的反腐体制。这主要体现在反腐部门缺乏独立性,反腐立法配套法规尚不健全,以及行政权有时超越立法权导致行政权缺乏监督。以阿根廷反腐败办公室为例,该机构隶属于司法部管辖,办公室主任由总统任命,而其所需财政资源和人员任命又要通过相应政府部门审批。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导致这个国家最高反腐机构受制于监管对象而无法做到有效监督。再以《全国政府采购制度法》为例,由于缺少根据各部门情况制定的明确操作规范,致使该法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漏洞。比如,一些政府部门“游走”于公共招标合同审计门槛与直接采购合同审计门槛之间巨大的“灰色地带”逃避审计部门审查。此外,由于执政联盟控制多数议席,议会审计委员会难以对政府实施有效监督,进而造成政府在处理腐败问题时权力过大等问题。[21]

 

反贿赂相关规定

 

1、贿赂的定义

 

国内贿赂(行贿)

 

《阿根廷刑法》第258条规定,为使公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作为或不作为而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向其提供或支付礼品的视为贿赂。疏通费也构成贿赂。

 

《阿根廷刑法》第259条规定了即便给予礼品的目的不是使公职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作为或不作为,但仅凭赠送礼品的对象是公职人员也构成犯罪。阿根廷的刑事体系没有关于公司款待的具体规定。只要款待合理和适当,旨在提高公司在客户侧而不是在公职人员侧的形象,就不会被处罚。[22]

 

根据《阿根廷刑法》第312条,阿根廷并不禁止私人贿赂,尽管它禁止金融机构或在股票市场运作的机构的员工或工作人员收受金钱或任何其他经济利益,以作为贷款、金融或股票资本化交易的条件。此种情形下,对个人将处以1至6年监禁,并可在6年不等的时间内取消从业资格。

 

最新的《阿根廷刑法草案》目前正在国会进行辩论,预计将持续到2020年,在该草案中将商业贿赂定为犯罪。[23] 根据该草案,将对违法者处以6个月至4年的徒刑,或处以所获利益的金额或价值的两倍或五倍的罚款。根据文献检索,当前未见《阿根廷刑法草案》已通过辩论并发布执行的信息。

 

国内贿赂(受贿)

 

  • 个人受贿:《阿根廷刑法》第173条第7款规定:如果受贿者为企业管理人员,公司因其受贿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则可对其提起欺诈性不当管理(fraudulent mismanagement)的起诉。

  • 公职人员受贿:《阿根廷刑法》第256条规定:任何公职人员直接或通过中介间接接受金钱、或其它礼品或接受此等好处的承诺,以在与其职务相关的事务内作为、推迟或不作为的,以将被处以1至6年不等的监禁并永久剥夺公职。

  • 公职人员利用影响力受贿:《阿根廷刑法》第256条第2款规定利用影响力犯罪:任何公职人员直接或通过中介间接接受金钱、或其它礼品或接受此等好处的承诺,以在与其职务相关的事务中滥用其影响力作为、推迟或不作为的,将被处以1至6年不等的监禁并永久剥夺公职。《阿根廷刑法》第257条规定,司法部门的检察官或总检察长直接或通过中介间接收受金钱或任何其他礼物,或接受此类许诺违反其职责要求,滥用其职权签发、判决、延迟或遗忘其管辖范围内任何事项的任何决议、判决的,将被处以4至12年的刑期,并永久剥夺公职。

 

外国贿赂(Foreign Bribery)

 

《阿根廷刑法》第258条第2款规定,直接或通过中介间接向外国或国际公共组织的公职人员提供金钱或如礼品、好处或承诺等任何具有金钱价值的物品,以达成下述目的的,可被处以1至6年的刑罚,并永久剥夺公职(适用于公职人员):

 

  • 为获得自身或第三方的利益;

  • 目的是为了使公职人员在行为人具有经济、财务或商业的交易中通过履行或不履行与其职权有关的行为,或利用该官员的影响力;

 

根据《阿根廷刑法》第258条第2款规定,“外国公职人员”定义为:在任何外国国家有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政府部门、机构、或公共公司等机构中被指派或选举产生的承担公共职能的任何人员。

 

2、公职人员定义

 

《阿根廷刑法》第77条对公职人员的定义为:由全民投票选举或主管机构指定、偶然或永久地参与行使公共职能的任何人。包括:

 

  • 选举或任命的、在立法、行政、军事或司法领域任一职位任职的任何个人;

  • 任何政府所有或受政府控制的商业机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官员和政府任命人员;

  • 任何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或上市机构的员工;

  • 任何代表国家、地方或市政公共机构(例如公共卫生机构)行使公共职能的个人;

 

根据阿根廷《公共道德法》(第25188号法)第1条的规定,此处的“公共职能(Public function)”是指“以国家或国家的各级机关的名义所开展的任何长期或临时的、有偿或荣誉的活动”。

 

3、相关规定

 

【适用对象】

 

根据《阿根廷刑法》第1条,《阿根廷刑法》适用于:

  • 犯罪行为或其影响力发生在阿根廷领土或管辖范围内;

  • 阿根廷政府部门公职人员或代理履行职务时在海外所犯的罪行;

  • 阿根廷公民或主要经营活动在阿根廷的法人实体在海外所犯的与外国公共机构或国际公共实体相关的贿赂罪,其中,主要经营活动在阿根廷的法人实体包括其总部在阿根廷或分支在阿根廷的情形(备注:本条是在阿根廷《企业刑事责任法》生效后修订的,该修订是因为OECD在审查是否接受阿根廷作为其成员国的流程中提出的要求。);

 

【法律后果】

 

个人

 

  • 公职人员犯贿赂罪的,将被判处1至6年刑期,并被永久剥夺公职。如果司法人员犯罪的,则将被判处4至12年徒刑,并被永久剥夺公职;

  • 个人犯贿赂罪的,将被判处1至6年刑期,如果其行为是意图影响司法人员作为或不作为的,刑期最高可达12年;

  • 除监禁之外,还将处以所提供或给予金钱数额、礼品价值、不当利益或金钱利益的2至5倍罚金。根据《阿根廷刑法》第22条第2款:最高可处以90000阿根廷比索的罚金。该规定适用于国内外贿赂。

 

法人实体

 

无论是否正式授权,企业通过明示或默示的形式批准了员工直接或通过第三方间接干预或以其名义、利益实施贿赂行为的,企业要承担责任。根据第27401号法第7条,对法人实体的处罚如下:

 

  • 获得或可能已经获得的不当利益总额的2至5倍罚金;

  • 暂停企业全部或部分经营活动,期限可长达10年;

  • 暂停企业参加公共产品或服务采购的招标或与国家有关的其它任何活动的资格(黑名单),期限可长达10年;

  • 如果法人实体是为实施犯罪而成立的,或者法人实体的主要活动是开展犯罪活动,则解散和注销法人资格;

  • 收回或暂停该企业可能获得的公共利益;

  • 公布部分判决书的内容,且费用由企业法承担[24]

 

根据第27401号法,在企业的治理层容忍或默许下发生的罪行,即使无法确定涉案个体,企业也要承担责任。

 

此外,阿根廷的《公共采购条例》还明确了下列强制性规则:

 

  • 向有权决定投标过程的公职人员或有权影响投标决定的任何人给予或提供金钱或任何礼物的,将导致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被拒绝参与投标或甚至全面终止合同;

  • 因犯有危害国家公共管理罪或《美洲国家反腐败公约》所列任何罪行而受到正式指控的人,不得参与国家政府机构的合同投标;

  • 在其他国家违反《OECD反贿赂公约》或因腐败行为被列入世界银行和/或美洲开发银行黑名单的自然人或法人均不得参与任何投标活动;

  • 有“严重不当行为”的公司将被禁止参与公共工程合同;

 

【免责】

 

个人

 

在《阿根廷刑法》第41条第3款规定了一项“悔改”制度,该制度可被视为对个人罪行进行抗辩的规定。该制度规定:当犯罪行为人提供具体、可靠和真实的数据时,可予以减少贿赂罪的刑期。所提供的数据须有助于预防或阻止犯罪的发生、持续或完成。具体为:在调查中澄清调查或与之相关事项,揭露被调查事实或其他相关事实的犯罪者(perpetrator)、共犯(co-perpetrator)、教唆犯(abettor)或其他参与者的身份或下落;提供足够的数据,以使调查或在受害者的下落侦查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查明犯罪所获工具、财产、收益或利润的目的地,或指出参与犯罪的组织的资金来源。[25] 此外,《 Repentance  law》(第27304号法)规定:允许对在调查过程中与调查机关合作的触犯贿赂罪的个人予以减刑。被减刑的人员必须披露与其罪行相关的可核实事实以及罪责与其相当或严重的其他罪犯的信息,并可依据《国家证人计划》(National Witness Program)(第25764号法律)得到保护。

 

法人实体

 

阿根廷第27401号法规定了三项可使法人免于刑事和行政法律行动的累积要求:(1)内部调查发现违法行为后主动向主管机构报告罪行;(2)上缴所得的不当利益;(3)在犯罪行为发生前已建立诚信方案(Integrity Program ),以举证违法行为为员工个人行为。

 

阿根廷第27401号法第8条规定,为减轻法人实体的刑罚,法院将考虑如下因素:是否遵守内部规则和程序、参与犯罪的管理人员、员工和其他协助人员的职务及人员数量、企业未能对犯罪人和参与人的交易行为进行防范的失职、犯罪造成的损害程度、犯罪所涉金额、法人的规模、性质和经济能力、内部调查或犯罪侦查中向执法机关的自愿报告、违法行为发生后法人内部举动、减轻或恢复所造成损害的态度以及是否累犯等。

 

对于被指控没有根据第8条防范贿赂的法人实体,可通过举证内部已有一套适当的预防贿赂的程序进行抗辩。此外,根据第9条,如果法人实体在内部调查或犯罪侦查活动中自愿报告违法行为,调查事项之前已根据第27401号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实施了诚信方案(integrity program),且根据该体系对违法者做出了内部纪律处分,或者返回了不当得利,可免除处罚和行政责任。因此,为可进行抗辩及免于刑事责任,法人必须证明其已经建立了根据上述法令第22条规定的诚信方案(integrity program)。该方案必须与法人的业务、规模、经济能力所面临的风险相称。

 

此外,第27401号法第16条允许侵权法人与检察官办公室达成合作协议,在确保信息和合作本身保密的情况下,通过披露准确、有用和可核查的信息协助当地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查明犯罪行为人或参与人,或上缴犯罪所得;该协议应包括适用罚金的减少、犯罪收益的没收、对参与违反行为的员工实施纪律处分、执行诚信程序或改进现有方案。此类协议需申请司法批准。[26]基于合作协议,检察官和法院须在一年内验证法人所提供信息的真实和有用性,一旦信息被证实真实和有用,那么对企业的判决就会根据协议的约定作出。[27]

 

4、第三方使用

 

根据《阿根廷民商法》第959条规定,与商业中介(commercial intermediary)的关系通常来说属于私人法律关系,交易中涉及的的费用通常是由双方约定,但与政府的合同及其它少数非政府合同的情形除外,如对房地产经纪人收费标准需进行限制等。

 

根据阿根廷《企业刑事责任法》(第27401号法)的规定,只要是批准了贿赂行为,即使是默示,企业也要为员工或第三方(即使是未得到授权)实施的贿赂行为承担责任。因此,该法案要求企业针对所有的合作伙伴、及其它可能会代表其与公职人员开展业务往来的第三方建立强有力的尽职调查、监督和管理方案。

 

5、政治献金及游说

 

第1172/2003号法附件3第3条和第4条要求在行政院任职的高级公职人员要公开他们与公民的每次会面。国家行政院(The National Executive)已起草了一项有关游说的草案,并已于2017年4月提交国会,截止目前未发布生效。[28]经合组织公共治理局在2019年3月的一份报告中指出,阿根廷对游说有一项规定,但该规定仅适用于行政部门,只要求官员披露与游说者的会议。关于政党,该报告指出,匿名竞选捐赠( campaign donations)是被禁止,但阿根廷所有捐赠中有90%是通过现金支付的,因此无法确定捐助者。[29]

 

6、内部控制及会计制度要求

 

根据阿根廷《商业实体法》(第19550号法)规定,公开上市的公司应该维持准确的账簿和会计记录。[30]

 

布宜诺斯艾利斯证券交易所要求国内公司应当遵循阿根廷会计准则。阿根廷外国公司可以遵循阿根廷会计准则,也可以遵循国际会计准则或其本国的会计准则,但必须提供与阿根廷会计准则的差异调节表。[31]

 

2019年6月,阿根廷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公司治理准则》。该准则与最新的OECD的良好实践要求保持一致,要求上市公司应该在其准则中包含道德、诚信和合规的内容。

 

根据《阿根廷刑法》第300条,非法发布、授权或证明账簿和会计记录的,是犯罪行为,责任人(自然人)可能会被判处6个月到2年不等的刑期。根据第27401号法,如果犯罪是为了掩盖贿赂或以影响力交易,那么法人将会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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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贿赂合规现状

 

1、诚信程度

 

公共领域的腐败依然是阿根廷面临的一项严峻挑战。经合组织在2017年3月的一份报告中对阿根廷执行外国反贿赂法律、司法系统效率低下、总检察长办公室的政治化及缺乏独立性、对法官和检察官缺乏培训和意识等问题表示关切。根据世界银行的全球治理指标,腐败仍然是阿根廷关注的领域。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显示,阿根廷2020年营商环境得分59,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排名第126位,较2019年的排名提升了0.8个点。[32]在最新的国际腐败透明感指数(CPI)中,阿根廷在2020年的180个国家中排名第78位,比2019年下降了12位。[33]省和联邦法院对腐败的指控仍然很频繁。除了有限的道德规范外,很少有阿根廷公司实施反贿赂措施。

 

 

 

2、对合规体系(Compliance Programs)要求

 

阿根廷第27401号法的第22条和第23条定义了评估企业诚信方案是否适当的要求。根据第23条的规定,诚信方案(integrity program)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 制定适用于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的道德操守准则或行为准则、诚信程序和政策,并为他们提供履职过程中预防犯罪的指引;

  • 制定与招标、政府协议或其它与公共部门开展业务往来过程中预防犯罪的特定规则和程序;

  • 定期就诚信方案对董事、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培训;

 

第27401号法进一步确立了在并购和其他公司变更情况下的继承者责任,该规定强化了在此类交易中开展反腐败和合规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脚注

[1]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0-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argentina/

[2]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70c3277-ca21-4b0c-800c-39a49ac87929

[3] Trace:  Argentina Gifts & Hospitality Guideline, 1 January 2020.  根据阿根廷的法律规定,受禁来源(a forbidden source)包括:a. 所开展的活动受该公职人员所在的国家机构或实体管制或控制的任何个人或实体;b. 管理或利用该公职人员所在机构或实体所批准的特许权、授权、特权或关税豁免的任何个人或实体;c. 作为该公职人员所在的机构或实体的工程、货物或服务的承包商或供的任何个人或实体;d. 要求公职人员所在机构或实体出具意见或采取行动的任何个人或实体;e. 公职人员所在机构或实体的决策、行动、延迟或不作为都可能严重影响其利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

[4] http://www.chinacelacforum.org/chn/zgtlmjlbgjgx/t1522511.htm

[5]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0-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argentina/

[6] 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genting.pdf,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根廷 (2019年版)

[7] http://www.chinacelacforum.org/chn/zgtlmjlbgjgx/t1522511.htm

[8] http://www.ccdi.gov.cn/lswh/hwgc/201811/t20181104_182724.html

[9]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08864689130190605&wfr=spider&for=pc

[10] https://www.163.com/dy/article/FMJ36UUB0514DTKM.html

[11] 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genting.pdf,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根廷 (2019年版)

[12] 刘秋芳 孙壮志主编:《反腐败体制机制国际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P471

[13] 刘秋芳 孙壮志主编:《反腐败体制机制国际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P471

[14] http://www.chinacelacforum.org/chn/zgtlmjlbgjgx/t1522511.htm

[15] 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genting.pdf,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根廷 (2019年版) P46

[16] 刘秋芳 孙壮志主编:《反腐败体制机制国际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P471

[17] https://www.essra.org.cn/view-1000-623.aspx

[18] 刘秋芳 孙壮志主编:《反腐败体制机制国际比较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P474

[19] Trace: Argentina Country Bulletin,1 January 2020

[20]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0-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argentina/, 2020 Investment Climate Statements: Argentina

[21] http://www.chinacelacforum.org/chn/zgtlmjlbgjgx/t1522511.htm

[22]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7e3e6e09-422d-4af9-87ef-b414c626fca3

[23] Trace: Argentina Country Bulletin,1 January 2020

[24]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70c3277-ca21-4b0c-800c-39a49ac87929

[25]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7e3e6e09-422d-4af9-87ef-b414c626fca3

[26]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670c3277-ca21-4b0c-800c-39a49ac87929

[27]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7e3e6e09-422d-4af9-87ef-b414c626fca3

[28]Trace: Argentina Country Bulletin,1 January 2020

[29] https://www.state.gov/reports/2020-investment-climate-statements/argentina/

[30]Trace: Argentina Country Bulletin,1 January 2020

[31] http://www.mofcom.gov.cn/dl/gbdqzn/upload/agenting.pdf, 中国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阿根廷(2019年版)P45

[32] https://www.doingbusiness.org/en/data/exploreeconomies/argentina

[33] https://www.transparency.org/en/cpi/2020/index/arg